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602号
(农业水利类3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办案〔2023〕72号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41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办议〔2023〕282号 张艳代表: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904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23〕354号 孙春梅代表: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29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办议〔2023〕281号 陈淑芳代表: 来源:农业农村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主导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提案》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府主导,明确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整体规划2021年,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将全国分为7个区域,系统分析每个区域的地理特点、养殖种类、规模化程度和耕地质量等情况,支持建设堆沤肥、液体粪污贮存发酵、沼气发酵等设施装备,因地制宜推广堆沤肥还田、液体粪污贮存还田、沼肥还田等技术模式,建立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指导各地强化“以地定畜”的总体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养殖品种、养殖规模、种植制度、粪污产生量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明确粪肥施用时间,科学确定施用量,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督促地方强化技术指导,加强日常监测与污染监管,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为,依法查处粪肥超量施用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
二、关于坚持科学施用,探索区域内粪污养分平衡管理机制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指导地方推行种养结合,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根据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统筹安排种养发展空间,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明确粪肥利用目标、途径和任务,促进种养循环。2018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综合考虑畜禽粪污养分供给、粪肥养分需求、畜禽存栏量和作物产量等因素,指导地方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合理配套粪肥消纳土地面积,促进“以地定养”、“种养平衡”,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2020年,农业农村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督促指导养殖场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粪肥施用时间及施用量,避免施用超量或时间不合理,严防还田环境风险。
三、关于******奖补政策,提升各方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参与度“十四五”以来,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每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支持种养主体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购置粪肥还田利用设施设备,支持布局合理、运行机制完备的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培育壮大粪污处理与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粪肥还田示范基地,多形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聚焦畜牧大省、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启动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粪肥还田服务。2022年在全国251个县(农场)开展了试点工作,集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技术模式,有力带动了县域内畜禽粪污基本还田。积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引导工作,联合农民日报社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周,配合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国家生态安全知识百问》,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知识和典型案例,宣贯绿色发展理念,引导民众提升对畜禽粪污科学处理与利用的认知。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充分参考您所提建议,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综合养分管理计划”,加快推动粪肥还田施用与作物养分需求有效衔接,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25日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种养循环体系,多方式还田消纳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要求,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方式,因地制宜支持多种循环利用模式,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2019年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养殖场应通过租赁、协议等方式,配套畜禽粪肥还田土地,对无法满足配套用肥土地的,可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鼓励通过粪肥经纪公司、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与种植主体有效衔接。
二、关于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多渠道综合利用“十三五”以来,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成立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创新联盟和技术指导委员会,开展液体粪污还田等关键技术研究,总结9大类技术模式,指导各地区结合畜禽养殖现状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因地制宜确定主推技术模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径,重点推广畜禽粪污肥料化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模式,兼顾推广基质化利用、能源化利用、饲料化利用、深度处理和达标排放等模式。
三、关于实施加工利用,多主体齐抓共管我部一直以来都十分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有能力的社会资本建设有机肥厂,建立多元投入模式,推动各方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利益共享、成本共担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支持农业科研机构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设施装备的研发。支持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将畜禽粪污处理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村级组织在明确管理机制确保长期运行的基础上,建设畜禽粪污收集点、中转站,集中为有机肥生产提供原料。
四、关于探索畜禽粪污管理模式,多形式综合应用2018年以来,我部先后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地方综合考虑畜禽粪污养分供给、土壤粪肥养分需求、畜禽存栏量和作物产量等因素,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有效配备粪肥还田土地,合理选择粪污管理模式,促进“以地定养”、“种养平衡”,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总结凝练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等多途径宣传推介,引导各地采取适宜的管理模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五、关于强化政府主导力度,多举措引导扶持
“十三五”以来,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积极制定引导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启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重点支持项目县整县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立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粪肥还田服务,带动县域内畜禽粪污基本还田。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的新格局。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25日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秸秆资源化利用
我部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利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构建政策措施、工作措施、技术措施互相配套的支撑体系,初步形成了秸秆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发展格局。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和资金支持。截至2022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累计投入140.5亿元,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在1736县次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以点带面提升了全国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今年,中央财政投入27.7亿元,在全国建设400个左右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1600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二是强化科技支撑。成立农业农村部秸秆综合利用专家指导组,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设立8个秸秆岗位科学家、5个试验站,组织开展科技创新、集成示范、技术指导。印发《秸秆农用十大模式》、《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21)》,发布不同农时、不同区域的秸秆还田指导意见,加快成熟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主体。三是加快突破市场化利用。2021年,全国秸秆利用市场主体达3.4万家,较2018年增加7747家,其中年利用量万吨以上的有1718家,较2018年增加了268家。从利用途径来看,饲料化利用主体占比最高,达到76.9%,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主体分别占比7.8%、8.9%、3.8%、2.6%。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探索有效模式,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二、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要求,以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为核心,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和《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等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启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指导各地区结合畜禽养殖现状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科学配备粪肥消纳土地,提升设施装备水平,因地制宜推广堆沤肥还田、沼肥还田等技术模式,支持布局合理、运行机制完备的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培育壮大粪污处理与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建立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基地,多形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截至目前,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有力促进了畜牧业绿色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落细现行政策,推动畜禽粪肥高效还田,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28日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场综合减臭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宜居宜业、绿色发展,制定国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统一标准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与生态环境部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坚持以用促治、利用优先的工作原则,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合力推动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力配合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 568-201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 1029-20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 1252-2022)等标准,指导地方规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定期组织举办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培训班、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技术培训班,加强生态环保基层人员培训,推动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农业农村部牵头发布《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2010)、《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农用沼液》(GB/T 40750-2021)、《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和《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等多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地方合理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科学施用畜禽粪肥,推动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下一步,我部将充分吸收您所提建议,继续配合生态环境部,共同推动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协助指导畜牧大县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提升地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能力。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相关标准的有效衔接,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绿色发展。
二、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减臭技术研发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配合生态环境部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工作,鼓励各方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除臭技术与设备的研发应用,通过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动氨等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新建规模化养殖场环境管理,做好氨排放监测监管等措施,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和《“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和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立粪肥还田利用基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粪肥还田服务,带动县域内畜禽粪污基本还田,引导种植主体增施农用有机肥,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生态环境部加强对畜禽养殖氨等臭气排放的治理,积极推荐科研机构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围绕氨等臭气减排技术与设备开展科技攻关。会同有关部门持续以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抓手,加大对粪肥还田利用补助政策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广畜禽粪肥还田模式,加快有机肥推广应用步伐。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