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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有什么、产什么,大概率我们就吃什么!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9-19 分类:行业资讯

万物土中生。土壤中有什么、产什么,大概率我们就吃什么

我们需要掌握土壤现状和变化趋势。在人们印象中,江南是鱼米之乡,但目前的真实状况是,耕地持续北移。这些年我国人口流动是向东、向南迁移,耕地北移意味着以往的南粮北运已逆转为北粮南运,与人口流向正好相反。南方自然条件更佳,雨水充足,粮食作物可以一年二熟甚至三熟,但北方光照和雨水则差了不少,粮食作物多为一年一熟,这对耕地产能有很大影响。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显示,我国现有19.18亿亩耕地,但位于6度以上坡度的耕地占近23%。

此外,土壤质量、健康安全是各方关心的大事。我国耕地利用强度比较高,化肥用量相当惊人。农业农村部提供的数据显示,40年来,我国粮食产量增加了2.2倍,但化肥用量增加了6.2倍。同时,耕地盐碱化、强酸化都比较严重。因此,土壤污染状况、是否重金属超标等,都需要先盘点清楚。掌握了这些基本情况,如何修复和利用耕地就有了方向。



土壤中的碳含量是大气的三倍,可以帮助我们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8.15亿人粮食无保障,20亿人营养不足,但我们可以通过土壤减轻这一状况。


95%的粮食来自土壤。




全球33%的土壤已经退化。

土壤健康的指标有哪些?

 1、土壤有机质
有机质在土壤中的含量很少,在中国大多数的农田中,有机质的含量只有0.7%-1.2%。但是,它对于土壤肥力、作物健康度有着很大的影响。资料显示,在一定范围内,有机质的含量与土壤肥力水平呈正相关。据调查,中国大多数土地的有机质含量为0.7%-1.2%,我们称之为“黑土地”的东北地区的有机质含量为3%左右,从两个数据我们就可以看出,1个点的提升对于土壤的肥力至关重要,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做它呢?

2、土壤微生物
在农田中,微生物的作用尤为重要,杂草、作物的枯叶、杂草的烂根以及施入土壤中的粪便都需要微生物才可以腐烂分解,释放出养分,形成腐殖质,进而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

3、土壤中的微量元素
大家都知道一个理论,那就是木桶效应,即木桶上最低的板决定了木桶盛水的容积。这在我们的农业生产中同样适用,那就是蔬菜的产量是由含量最少的养分决定的,也就是土壤中有一种需要的营养元素缺乏,即使其他的营养物质再大量补充也不会获得良好的产量。当作物不健康时,往往是由于其中的某一个中量元素或微量元素缺失而导致的,我们就只有去再专门补充这一元素。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将购买提供N、P、K的化肥中金额的30%用作为作物补充中微量元素上,那么我们还需要再去专门补充这一元素吗?而且当作物的各种元素都有充足的补给时,健康的作物就会生产出优质的果实。

4、土壤酸碱度
在酸性的土壤中,土壤中的磷酸容易和铁、铝结合成不溶物而被固定,影响蔬菜对磷的吸收;钾、钙等元素易被过多的氢离子取代而淋湿掉;另外,酸性土壤中铜、锌、锰、硼等微量元素溶解增大,如果再增加微量元素肥料的加入,那么很可能使作物受害。在碱性土壤中,水溶性磷酸根又易于钙结合成难溶的磷酸钙,降低肥效。还会固定铁、锌等元素,影响作物的吸收。

5、盐分
如果持续向土壤中施加化肥,那么化肥的残渣就会残留在土壤中,土壤全盐含量必会有所升高,如果土壤中全盐含量达到一定范围之后,土壤便会有盐渍化的趋向,同时由于全盐含量升高,土壤溶液浓度过大,将直接影响蔬菜根系的生长。土壤中的盐分可以反映土壤矿质元素的含量情况,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我们的土壤是否健康,是否适宜种植作物。如果土壤的盐分过高,轻者作物就会生长不良,严重的会出现作物死亡的现象。

维护土壤健康,我们一直在行动!


十八大以来,国家频频******土壤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2015年,农业部下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2017年2月,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2017年9月25日,环保部与农业部联合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此外2020年农药化肥零增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行动也都意在优化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土壤负担与损害。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这些国家重磅政策的引导,无不彰显了党和国家对防治土壤污染的重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

“百谷草木丽乎土”,土地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壤安全关乎我们和子孙后代的兴衰,让我们借政策之力,行实干之风,在向土地索取的同时也能积极及时地为它“防病治病”,践行习总书记的指示,“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的放心,住的安心”,也守住这一片片“绿水青山”。


2022年2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国务院成立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此《通知》的发布,意味着"三普"工作的正式启动。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距离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开启的时间已经时隔43年,全国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得原来的数据已经无法完全反映当前土壤的质量实况,一场新的普查亟待开始。


土壤三普的目的主要是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三普的普查对象为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性状普查,包括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以及颜色、质地等物理、化学性状;类型普查,包括不同成土母质、不同气候条件、不同地形地貌、不同利用状况下土壤类型的核实与补充完善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情况、种植制度等基础信息,以及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

《通知》明确,普查时间为2022-2025年。2022年完成普查技术、规范、物资等准备,开展全国性试点;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并形成阶段性成果;2025年开展普查数据审核、成果汇总、验收与总结,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强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普查队伍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不可或缺的重要自然资源,土壤相关监测仪器仪表等将成为推动土壤污染监测的关键。作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质量评估的基础,土壤监测必然提速。在将来,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耕地质量的保护,粮食安全的保障,生态发展的推进等,都需要用这次土壤普查的数据做基础。查清“土壤质量家底”的工作并不容易,但一旦查清,对未来的发展意义重大。